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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安图县公选现场“择职”的
通
知
参加公选“择职”的各位考生:
根据州《公选实施方案》(州组通字[2008]3号)和《安图县公开选拔县管副科级领导干部“择职”工作实施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经县公选办研究决定,定于6月12日14时,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(明月镇政府办公楼东侧)六楼会议室进行公选现场“择职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“择职”时间:6月12日14时(考生需提前10分钟入场)。
2.“择职”地点: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。
3.考生携带证件:准考证、身份证。
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公选“择职”的,需在6月10日17时前向县公选办说明情况,经公选领导小组同意后,考生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公选“择职”。代理人参加公选“择职”时,应提前30分钟到达“择职”现场,并出示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(样式附后)、考生身份证、准考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,履行纪检、公证确认签字手续,方可代理。
附:安图县公选“择职”代理申请书
安图县公选办
2008年6月6日
安图县公选“择职”代理申请书
县公选办:
由于特殊原因,公选考生
不能参加公选“择职”,现指定代理人 参加公选“择职”。
考生签字:
选择职位:
代理人签字:
代理人工作单位:
代理人身份证号:
年
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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